爾灣中文學校

 

Hiring Now 誠徵

 

爾灣中文學校誠徵 (Hiring Now)中文教師. 才藝班教師,包括象棋、書法、國樂、傳統手工藝、民俗技藝等等各項才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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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

 

成為北美最佳的非營利中文教育和文化機構



To be the best-run non-profit Chinese education and cultural institution in North America.

   

 

Mission

 

推廣中文學習
保存中國傳統
增進對中華文化價值的瞭解
提倡多元文化

To Promote Chinese Language Learning, to Preserve Chinese Heritage, To Enhance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Values of the Chinese Culture, and to Advocate Culture Diversity in America .

   

 

 

爾灣中文學校教師及職員章程 Teacher and Staff Charter


一般規章

  • (一) 教職員應於上課前十五分鐘至中文學校辦公室簽到, 並參加當日教學前會議。
  • (二) 教師請遵循學校安排的課程精心備課, 認真教學, 並請準時上下課。
  • (三) 教職員除上班時間外, 必須利用其他時間斟酌辦理校務, 準備教案教材, 親自批改作業, 以確保校務順利推展。
  • (四) 教師必須每週查收閱讀學校的電子郵件及教師信箱。
  • (五) 教師有責任將學生各項成績資料在指定時間內輸入電腦。
  • (六) 講義及作業如需校方影印, 請於一週前, 交予總務處理。
  • (七) 影片教學務必謹慎選擇, 並做解釋及討論, 每學期以兩小時為限。
  • (八) 教師需參加校內教師研討會, 並允許相互觀摩教學。
  • (九) 教師聘用期為一學年(每年九月至次年六月) 續聘與否視實際需要而定。新聘教師試用期為三個月。職員任期為每年七月至次年六月。教職員若因故辭職, 應於二個月前向校長提出辭呈。
  • (十) 學校負責編班、安排教師及教, 教師不教授相同一班學生連續超過兩學年以上。
  • (十一) 教師離職時需將所有借用電腦、書籍、物品、鑰匙、學生作業等歸還學校。
  • (十二) 因公出差的教職員, 可申報交通及餐費或由校方酌予車馬費。所有預估費用需事先獲得申報單位批准, 申報費用時, 請按校方提供之表格填寫, 以符合IRS 之要求。教職員參加校外及其它活動等支出, 由校長按個案處理。學校為教職員個人付費參加的活動, 若缺席, 需將費用歸還學校。

請假須知

  • (一) 開學及學期結束當日, 請勿請假。
  • (二) 教師若需請假, 請於二週前寄電子郵件至leave@irvinechineseschool.org 通知學校, 以便安排代課老師。
  • (三) 參加校外會議, 應以不影響上課時間為原則。若需參加校外會議者, 請於一個月前寄電子郵件至leave@irvinechineseschool.org,說明會議日期、單位、內容、目的, 申請學校核准。
  • (四) 上課前三日內的突發事件或病假, 請務必以電話聯絡校方, 可以在語音信箱留音, 以便學校處理突發異常狀況。並仍需寄電子郵件leave@irvinechineseschool.org , 以供學校留檔、作紀錄。
  • (五) 除有醫生證明外, 每學期請假請勿超過三次。
  • (六) 授課時間務必準時, 如須遲到早退, 請通知校方。
  • (七) 事前請假的老師應將學生點名單, 上課計劃、進度及內容提供給代課老師, 並在事後聯繫代課老師, 以瞭解教學進度。

借用補充教材注意事項

  • (一) 老師借用學校補充教材 (包括圖書,錄影帶,錄音帶) 以兩星期為限, 放假日則順延。續借得再登記。
  • (二) 所有借用項目, 必須登記借用者姓名、電話、PID 號碼及借用日期。
  • (三) 遺失所借用的圖書, 依書面價值加25%賠償。

學業成績評分方式

學生成績分為學業、選課及操行三部份。
    一.語文成績 (ACADEMIC) 計分原則:共計100 分。
  • (1) 基本語言能力,包括聽、講、讀、寫-40 分。
  • (2) 平時作業 (Homework) -30 分。
  • (3) 考試成績 (Examination) -30 分。
    * 語文期末考補考的學生、成績不列入排名。
    二.選課成績 (ELECTIVE) 計分原則:共計100分。
  • (1) 出席率(Attendance) -40 分。
  • (2) 學習態度(Attitude & Effort) -30 分。
  • (3) 學習成效 (Learning Effectiveness) -30 分。
    三.操行成績 (ATTENDANCE & ATTITUDE) 計分原則:共計100分。
  • (1) 出席率(Attendance) -50 分。
    曠課乙次(未請假者)扣2 分。
    請事假、病假乙次,扣1 分。
    遲到乙次,扣0.5 分。
  • (2) 學習態度(Attitude & Effort)-50 分。